
2月12日,珠海公安发布对于丁某某等东谈主涉嫌罪犯经受公众入款案的情况公告。
全文如下:
对于丁某某等东谈主涉嫌罪犯经受公众入款案的情况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正在办理“丁某某等东谈主涉嫌罪犯经受公众入款案”,当今丁某某等主要违纪嫌疑东谈主已被合手获。经查,珠海市中融资产资产处分有限公司责任主谈主员丁某某等东谈主,未经金融许可向社会公众销售应允保本保收益的迎接产物,该活动已涉嫌罪犯经受公众入款。为全面查明案情,保险投资东谈主权利,现公告如下:
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东谈主,于本公告密布之日起30日内捎带本东谈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契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笔据、收条、个东谈主投资收益银行活水纪录或其它干系解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香洲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积极合作公安机关拜访取证。
请投资东谈主通过正当路线反应诉求,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公告。
案件侦办单元:香洲分局经侦大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微东路68号香洲公本分局概述业务楼
干系东谈主:李警官、曾警官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2026年2月12日实盘配资平台_股票配资门户规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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